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红十字会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财务审计、机关事务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2-6172668
2.业务与宣传筹资股。主要承担救援、救灾、救助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系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的相关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人道主义精神传播的宣传工作;承担红十字会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内部刊物、宣传材料的编印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红十字会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策划、组织募捐和筹资活动;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472-6172668
3.监事会秘书股。主要承担旗红十字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对接;负责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72-6172668